這是金城武為「im.tv數位電視」形象代言
應該不能算廣告,因為我覺得他應該沒有拿酬勞
年代、MUCH、東風這三台都是同一個公司的
而金城武的經紀人跟這公司有淵源,也許是老闆之類的
所以,金城武應該是義務代言
而且MUCH剛開台的時候,金城武還是台長咧(當然也是形象代言性質較多)

唉唷~金曲獎金城武到底來不來阿?
人家超級期待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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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veramand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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